香港申诉专员刘燕卿 2017年(九月二十八日)宣布展开一项主动调查,审研政府对电动私家车的配套规划及安排有否欠妥之处。
为鼓励使用电动车辆以减低路边空气污染,政府于一九九四年四月开始宽免电动车辆的首次登记税。二零零九年四月,政府成立由财政司司长领导的「推动使用电动车辆督导委员会」,就推广使用电动车辆的策略和具体措施作出建议。
在二零零九至一零年《施政报告》中,政府表明推广电动车的政策目标是令香港成为亚洲区内最广泛使用电动车的地区之一。在同年的《财政预算案》中,政府表示会研究在政府多层停车场内提供充电设施可行性,以及探讨如何推动商界提供同类设施。二零一一年五月,政府修订《香港规划标准与准则》,当中指出政府的较长远目标是在二零二零年,有30%私家车属电动车辆或混合动力车辆,而新建筑物的私家车泊车位应有30%可以提供相关充电设施。
在政府鼓励下,本港电动私家车的数目增长迅速,已登记的电动私家车总数由二零一一年四月的69辆,跃升至二零一七年四月的10,588辆,上升152倍。不过,相关的充电配套设施却未见有相应地增长。根据环境保护署的资料,公共电动车充电设施数目由二零一一年的872个上升至二零一六年的1,518个,增幅少于1倍。
刘燕卿表示:「政府的政策目标是要本港成为亚洲区内最广泛使用电动车的地区之一,在政府鼓励下,电动私家车的数目迅速增长,但为人诟病的是公共电动车充电器数目却远远追不上电动私家车的增幅。这不单对电动私家车车主构成不便,更会窒碍电动车辆在本港的广泛使用,与政府的政策原意背道而驰。再者,政府在政策文件中明确支持推广电动车的使用,难免令市民有合理期望政府会在相关配套规划及安排上予以配合。是次主动调查的焦点,正是探究政府有否在配套规划及安排上采取适切措施,配合推广使用电动车的政策。」
环境局是负责推动使用电动车辆的主导政策局,因此,这项主动调查的对象是环境局,调查范围包括:
(一) 政府推广使用电动车的政策内容详情;
(二) 政府就电动私家车配套所作的规划及安排;以及
(三) 可予改善及加强之处。
申诉专员欢迎市民以书面提出意见。请于二零一七年十月三十日或之前把意见送达申诉专员公署:
地址: 香港干诺道中168-200号
信德中心招商局大厦30楼
传真: 2882 8149
电邮: complaints@ombudsman.hk
申诉专员公署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传媒 如有 查询 ,请联络 :
高级行政主任 陈锡霞 (电话: 2629 0565)
轉載自 : http://ofomb.ombudsman.hk/abc/files/DI415_PR_SC.pdf
延伸閱讀:
政府聚焦居所及辦公室設電動車充電位!好事變壞事?轉載自: https://www.evgohk.com/single-post/2018/03/05/政府聚焦居所及辦公室設電動車充電位
5 March 2018
政府公布「一換一」買電動車計劃後,令不少人重新留意電動車。日前(3 月 4 日),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出席一個廟會開幕典禮時,被記者追問電動車的政策。除了被質疑「一換一」計劃有太多關卡,如要車主持有舊車 3 年等之外,電動車的配套亦成為傳媒的關注重點。
眾所周知,香港的電動車配套一直為人詬病,就連申訴專員公署,也於去年 9 月宣布,要主動調查政府對電動私家車的配套規劃及安排,是否有欠妥之處。而日前,黃錦星就指出,在財政預算案後,局方已有跨部門協作,商討如何在電動車配套方面向前走。黃指出,現時不少電動車的續航力已達三至四百公里,對補充電力的需求會越來越少,所以在居所或辦公室有固定地方作充電,將會是香港的未來趨勢。他補充,會透過跨部門協作,在這方面發展。黃錦星又表示:「今次財政司司長公布的最新方案已取得各方面平衡。再進一步就像我剛才所說,透過跨部門協作,在充電配套方面,如何因應香港環境再做多些。焦點不是在公眾停車場(增設電動車充電器),應該在大家的居所或辦公室設充電位,是香港的大勢所趨。」
EVgoHK 睇法
政府積極商討電動車的配套,無疑是好消息,但黃錦星局長所指,焦點不是在公眾停車場增設充電器,而是在大家居所或辦公室設充電位,似乎令人吃驚!雖說政府可立例要求新建屋苑、商業大廈裝設指定比例的電動車位,但事實上香港不少市民居住於舊式私人大廈、私人屋苑,即使政府「出馬」,跟各大發展商、立案法團、管理公司協調,要在短期內,把一些舊式(就算不是舊式,而只是不太新的屋苑)停車場加裝充電設施,似乎難度甚高。再者,不少打工仔工作的地方,根本連車位也沒有,莫說是附設充電設施的車位了。
有車的車主會知道,不少月租停車場,莫說是要求他們研究安裝充電位的可行性,就是連加裝一條淡水水喉,預留一小個車位供車主作簡單洗車,都是難上加難!
無錯,長遠而言,在居所及辦公室安裝充電設施是正面的想法,但對於香港而言,似乎未必是最實際的想法。EVgoHK 認為,在公眾停車場,尤其是政府建築物,加快增設電動充電位,反而是較為實際,而有機會於較短期內達成目標的做法。此外,我們亦知道政府正在測試戶外充電站的可行性,若研究結果令人滿意,應加快增設戶外充電設施的步伐,例如在錶位加裝充電器等。此外,可效法外國一些快速公路「快充站」,於主要幹線覓地研究興建如油站般的「快充站」,讓電動車車主可於十數分鐘內,為電動車補充數十至 100 公里的續航電力。希望今次黃局長所指,將焦點放於居所及辦公室設充電位的同時,也不要忽略在公眾停車場增加充電位的急切需要。
報道:Jeff @ EVgoHK
來源:EVgoHK 分析、政府新聞處資料
來源:EVgoHK 分析、政府新聞處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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