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蘭經教導信徒們不得飮酒,但不是全球的穆斯林都嚴格恪守。印度的某些地方也一樣,古吉拉特這個邦就是禁酒的(除了賤民所釀造的烈酒之外),必須持有特别的上癮者許可證才能買酒,因為甘地反對奢侈和放縱。但是下層階级在傳統上是酒的生產者,也是主要的消費者。 波羅門Brahman祭司階級樹立了許多社會行為的典範,喝酒向来不是他們的特色之一。 我不知道印度教的聖書有什麽阻止喝酒的內容。 這應該是一個印度社會的清教 Puritan 潮流所反對的奢侈現象。 佛教對酒是節制而非抵制, 不過佛教修行的最高形式是包括禁酒在内的。 猶太教在吃踰越節Passover晚宴時規定要有四杯葡萄酒,萄萄酒在基督教代表的是為人類犧牲的神的寳血,麵包則是他的身體。對許多新教徒来説,他們不能在任何場合飮用基督寳血,它不適合當餐酒,是和基督教早期反對香水和精緻(有顔色)服装是一貫的。作為聖餐的麵包則可放在口裡吃下. 另一方面,在天主教會似乎產生了完全相反的效果。這也是宗教矛盾情结出現的理由。
201 - 203頁 飲食與愛情 東方與西方的文化史: = Food and love : a cultural history of East and West / 傑克.顧迪(Jack Goody)著教教君譯. 台北 聯經,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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