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日 星期一

香港沒有立遺囑的遺產繼承方法

家中經濟支柱死後沒有立遺囑法院只好一刀切按照法例硬性執行分身家, 和在英國澳洲紐西蘭相同, 離婚每人分一半財產一樣, 要準備臨老賣樓. 有經濟能力的子女, 小姨可以依法出售無經濟能力的老媽子, 老爸的樓然後分錢. 老人家失去了住所, 遇上壞人受騙便要輪候公共房屋.這個逐個擊破的養老辦法是和中國傳統聚族而居是不一樣, 因此頗受爭議. 建議前往網站參考: https://csclaw.com.hk/沒有立遺囑的遺產繼承方法/?lang=zh-h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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